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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指南丨@服务业企业一起来看服务业易错指标→
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发生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加计抵减额(1-本期累计数)
◇按照公式计算本指标后★◆◆■,不应再加增值税减免税额,因为这部分价值不再形成企业缴纳义务。
◇注意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不管薪酬是由谁发放到人的■◆■,劳务派遣人员的人数和薪酬都归用工方统计,但用工方支付给劳务中介的服务费、管理费不算在薪酬中。
在近期的月报查询中净服务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增值税出错频率较高,成为企业返表的主要原因。今天就来看看,这些易错指标应该如何填写,让您掌握正确有效的易错指标填报方法■★■。
◇“应付职工薪酬”与劳资表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口径■◆◆、填报原则不一样★■■★★,可互为参考,但不要求完全一样。
净服务收入★★:指企业各类经营活动所确认的营业收入中,单纯反映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根据会计“营业收入”明细账二级科目本年累计数分析填报。
◇应交增值税要按照统计口径■★◆,公式计算。与税务实缴的概念不同,与统计公式计算数据有差异。当进项大于销项时,计算结果若为负数,则填报负数★★◆■★,不得按税务习惯以◆★◆■◆“0■◆”代替。
◇八业◆■:农林牧渔、生产制造、建筑安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以及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成本。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 + 出口退税+简易计税
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指企业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应交增值税(本年累计发生额)◆■: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应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本期应负担的增值税。
◇填报时强调科目原则◆◆■■■■,原则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要按照指标解释中的内容合并汇总◆■◆◆★。如一些改制的国企,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也包含在薪酬或相关科目里,填报时不需要剔除。
挂靠在同一法人下的个体户,不能合并填报■■★◆★;控股多个独立公司不能捆绑,以企业会计核算为依据原则,做到平台数据与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一致■◆。
以法人单位口径填报数据◆■★,包括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数据◆■,不包括下属子公司及集团内其他法人单位数据。
◇《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取数★★■■◆,是取“本年累计”列,不是“本月数◆★”列■★■■◆,也不要用“即征即退项目”列。
◇应付职工薪酬指标不要求与企业用工数相对应。例:用工方直接发放给外包人员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等由用工方统计,但外包人员不在用工方统计。
◇计算公式均体现权责发生制,本期发生的进项税额全部参与计算,相当于不设留抵,同时也不抵扣会计账簿或增值税申报表中上年年末留抵的进项税额。